关于开展“寻找中华文化符号”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15 点击数:

关于开展“寻找中华文化符号”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统战部、民族文化研究中心、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拟结合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寻找中华文化符号”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而文化符号和视觉形象是人们文化观形成的重要因素。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就是通过构建完整系统的视觉表达体系,将中华文化特征、中华民族精神、中国国家形象,通过建筑、美术、标识、影视、艺术表演等形式深刻形象地表达出来,使之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国旗、国歌、国徽、党和国家领袖等是国家象征标识,天安门、故宫、长城、布达拉宫等是国家建筑标识,长江、黄河、泰山、秦岭、珠峰等国家是地理标识,贴对联、舞龙、赶集、赏灯等是国家民俗标识,伟大的创造精神、伟大的团结精神、伟大的奋斗精神、伟大的梦想精神等是中华民族精神标识。那么,在你的心中,在你的家乡,还有哪些标识能代表中国的文化符号?最能代表中国的文化符号是什么呢?让我们共同寻找中国元素,对中国元素进行一次梳理和探讨,并感知中国人文,弘扬中国文化,传承中华文明。

此次活动紧扣“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主题。通过活动的举办,进一步引导青年学子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

二、活动要求

1.参加对象:作为暑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全校学生必须参加(实习的学生可以视具体情况参加)。欢迎教师参加。

2.提交作品采用“图片或微视频+文字介绍”的方式。以“学院+姓名+手机号”命名文件夹,文件夹下面包含:图片或视频、word或WPS文件的文字介绍,图片视频不能插入到文档中。

3.图片请附原图,图片大小不低于2MB。视频不超过5分钟,采用mp4格式。文字主要描述照片或视频内容、阐述其为什么能代表中国的文化符号。

三、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

(二)奖品设置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发放获奖证书,加盖学校公章。

四、作品推广

1.获奖作品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校园网站上公开发布。

2.获奖作品将选编为作品集。

五、投稿方式

以现场投送、电子邮件形式投稿,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投送,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寻找中国文化符号作品”。

1.各学院学生、教师投稿作品,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收齐整理后统一提交统战部。

2.其他人员投稿作品直接提交统战部。

稿件投稿邮箱:158014217@qq.com

联系电话:0888-3067781(13578484960/664960)

六、时间节点

2021年9月10日截稿。

七、评选办法

作品由统战部、民族文化研究中心、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通过打分初选和学校统战工作领导组终选两种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

八、组织机构

主办: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承办:统战部、民族文化研究中心、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

九、著作权属

1.作品必须为原创,且并未在任何评选活动中获奖的新作。

2.作者投稿参与此次大赛,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获奖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传播,作者享有署名权。

3.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统战部 民族文化研究中心 教务处

                                                                   学生处 共青团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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