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州市首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检校合作理论实践基地”在丽师挂牌

作者: 时间:2022-06-23 点击数:

云南省州市首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检校合作

理论实践基地”在丽师挂牌

为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促进公益诉讼检察理论与实践的深度结合,构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与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新格局,2022年6月22日上午,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建“丽江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理论实践基地”合作协议签约暨揭牌仪式在丽师隆重举行。丽江市检察院检察长段兴寿,六部主任李文英,古城区、玉龙县检察院负责人,学校党委书记张祖武,校长毕天云,副校长张兰胜,应用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及教师代表30余人参加。仪式由张兰胜副校长主持。

毕天云校长代表学校对一直以来支持学校发展的丽江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前来参加揭牌仪式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

毕天云校长向参加揭牌仪式的同志介绍了学校发展历程、现状及学校办学理念和思路。他强调,学校坚持“科研兴校”,现有科研平台14个,其中省级科研平台3个,有丽江唯一的全国人文与生物多样性科普教育基地以及教育部骨干专业——生物教育。

他指出,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独特别致的景观文化。同时,生物多样性还具有涵养水源、净化环境、调节气候、保持水土、循环养分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抵抗并减少自然灾害发挥了重要作用。丽江地处的西南横断山脉区域,属于“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核心腹地,由于复杂的地形地貌、土壤类型、立体气候条件,成就了丽江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同时,长江上游金沙江流经丽江615千米,流域面积2万多平方千米,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滇西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他强调,学校依托“全国人文与生物多样性科普教育基地”与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开展合作,与应用技术学院着力打造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教育与研究高地”品牌非常契合,有利于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院长指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是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在未来的工作中,希望通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法学的有机融合,充分利用“丽江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理论实践基地”这一平台,深化与学校的检校合作,开展科研和平台建设,为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人才支持,大力开展生物多样性科学知识传播,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中积极发挥作用,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挂牌仪式上,段兴寿检察长与毕天云校长代表市检察院和学校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在挂牌仪式上,段兴寿检察长与校党委书记张祖武共同为“丽江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理论实践基地”揭牌。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文英宣读聘任决定,段兴寿检察长依次为高培仁、寸玉海、寇灿、莫新春同志颁发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书。四位特邀检察官助理作了交流发言。

张兰胜副校长在总结时表示,希望通过签约揭牌仪式,一要共同推进丽江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积极有序开展,有效促进丽江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二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巩固滇西北在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突出优势地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滇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把丽江建设成为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中不断贡献丽师智慧和力量;三要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育人全过程,在课程设置、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培养具有生态文明价值观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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